今年以来,临沭县水利局认真履行《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工作职责,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行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渔业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渔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以强化执法管理为根本,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严格控制本县捕捞渔船数量,合理控制捕捞强度,及时为捕捞户签发各类作业生产、保证书,使广大渔民合法生产,守法致富,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渔业资源,促进了渔业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市关于严厉打击渔业“三害”的部署,重点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周边市、县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水域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共查处各类违法捕捞案件6起,没收销毁网具200余米,取缔迷魂阵6处,切实维护了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渔政检查人员对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渔业纠纷,本着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原则,进行耐心调解和处理,解决了渔民之间的矛盾,上半年调解和处理各类渔业纠纷4起。
二是实施禁渔期制度,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渔业法》和禁渔期制度,让渔民知道禁渔期的重要性、自觉保护渔业资源,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与公安、水政联合执法,深入乡镇、重点河道进行检查采取“水上查、陆上堵”等各项措施,本着从重从严的处罚原则,依法严厉打击顶风而上的违规者,形成了震慑力,有效地遏制了违规捕捞势头。执法人员发挥吃苦耐劳精神,放弃休息时间,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树立了渔政文明执法形象,以思想教育说服人、以热情服务亲近人,在工作中要求渔政人员统一着装亮证执法、言谈举止文明、态度不蛮横,办案程序规范、处罚有依有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健康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监控全县的几处养殖单位和养殖户,具体检查当地的水产苗种场,养殖主导品种的生产基地,和其他品种的较大规模养殖场的苗种来源,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治、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加强了特殊时期的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重要的节日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督查,保障了节日期间水产消费安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临沂市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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