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口腹之欲越来越难满足。出于猎奇心理,不少人的口味变得“刁钻”,于是就有商家为迎合市民的口味,推出野生动物菜品。22日,浙江温州苗家山寨被曝推出各类野生动物菜品,其中不乏梅花鹿、鳄鱼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对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据悉,此事于8日由网友“原野暮色”微博爆料,温州苗家山寨雁荡西路直营店(以下简称苗家山寨)将野生动物作为菜品推上餐桌,并晒出一张苗家山寨的广告单。记者在照片中看到:广告单上罗列了深山野味的品种——梅花鹿、鳄鱼、眼镜蛇、五步蛇等等。
为了解情况是否属实,当日,记者以顾客身份拨通苗家山寨的预定电话。服务员说,梅花鹿肉、野猪肉、鹿鞭等目前均有供应。“梅花鹿肉是88元/份,五步蛇是888元/斤。”随后,记者联系到该门店刘姓经理。刘经理告诉记者,苗家山寨在本月19日刚刚开始引进野生动物,在经营野生动物之前,苗家山寨已向温州市林业局报批,并于本月中旬取得经营许可证。当记者问到经营许可证中所规定的野生动物经营范围,刘经理表示,必须通过许可证副本进行查看,他这里没有。
随后,记者向温州市林业局求证此事,温州市林业局林政处陈姓处长表示,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及浙江省一般保护动物经过市、县一级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用于商业用途,而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必须经由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审批才能用于经营。表示没有权限对梅花鹿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审批。但是,陈处长透露,温州市龙湾区委农办已为苗家山寨审批颁发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省一般保护动物两本许可证,而广告单中提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鳄鱼等并未经由温州市及龙湾区林业局审批颁发许可证。
记者咨询温州市龙湾区委农办审批科林姓副科长得知,苗家山寨取得的两本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华南兔、乌梢蛇、刺猬、野猪、五步蛇等16种野生动物。经过记者核对,该店广告单中的鳄鱼、黄鼠狼、菜花蛇、梅花鹿等均不在经营范围之内。
对此,陈处长表示要核实是虚假广告还是确实在经营,目前已安排龙湾区委农办对此事进行调查。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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