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14艘渔船因在大风期间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指挥,拒不按要求回港避风,分别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全区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初,受冷空气和低气压的共同影响,全国各大渔场4月5日夜里起到7日有东北到北转北到西北11级大风过程。为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于4月1日至3日,通过内部明电、局渔业电台多次通知各涉渔乡镇(街道)和海上作业渔船,要求各作业单位必须在4月5日2200时前到安全港口避风。但浙普渔12809等14艘渔船船长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置渔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的通知于不顾,拒不按要求回港避风,严重违反了渔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受到渔业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
当前正值台风多发季节,极易引发渔船安全事故,普陀区高度重视渔船防御大风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加强对出海渔船的动态监控,严厉打击超抗风力航行作业现象,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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