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往年禁渔期结束渔民忙于下江捕鱼,忽略安全生产,针对这一情况,江陵县水产局采取“五不准”措施,即责任状不签订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准下江;机械船体不维修达不到安全适航质量不准下江;救生消防锚泊设备不配齐达不到安全质量不准下江;渔民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不规范操作不准下江;作业渔民不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不准下江。
7月16日,江陵县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来到熊河镇边江村江段,对停靠在江边和下江捕捞的15条渔船逐个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只有个别渔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不规范操作,渔政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并要求所有渔民切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无小事,坚决执行“五不准”措施。
来源:湖北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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