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渔业重点水域、重点渔港(停泊区)、重点渔船以及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环节,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制订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组织了执法人员对沿海地区进行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去年“打非治违”取得的成功经验,通过加强部门领导、全面落实排查及整改措施,以开展“进出港查船”行动为抓手,对全县所有地区、所有渔港(停泊区)、所有渔船集中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务求全面摸清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针对省局提出的检查内容,结合茂名市渔业生产实际,以渔政队伍渔港、渔场管理为主战场,采取登船检查的形式对停泊在渔港、渔船停泊区、避风塘的渔船开展逐船检查, 杜绝“带病”渔船出海。自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船艇 13 艘次,出动执法人员82 人次,检查渔船157 艘次,发现隐患 2 处,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并逐一跟踪落实了整改。
二是结合伏季休渔安全工作实际,通过日常船检和渔政海上巡查等方式,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休渔期间,抽查了电白、茂港等80多艘停港休渔渔船,发现6艘休渔渔船没有留守人员,当即对隐患船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处理决定书,目前要求隐患渔船全部整改到位,检查没有发现明火作业和安全不规范现象;同时,严格落实渔港签证制度,坚决做到“四不签证”、“五不出海”,防范渔船超期航行,职务船员配额不齐,消防、救生和信号等安全设备不健全,危险天气和渔船“带病”出海现象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渔业安全生产正常秩序。
来源: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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