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政发〔2007〕14号文件和全省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把继续推进续建渔港项目,加快新开工项目前期准备,有序开展交竣工项目验收,协调推进渔港配套工程等作为工作抓手,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推进年度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渔港建设,把标准渔港建设纳入“实干论英雄”主题活动中,市政府继续与沿海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渔港建设责任书,明确了该市年度标准渔港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建设目标。温岭市是该市市标准渔港建设的重点地区,温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多次深入渔港建设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对渔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集体研究,商讨解决办法,为渔港建设无障碍施工创造了条件。
二是强化督查,合力推进
上半年,台州市认真贯彻省渔港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标准渔港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海渔港办函[2013]5号),要求各地加大渔港建设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渔港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各部门落实渔港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质量监督、资金审计等管理职责,确保完成省渔港办提出“力争2013年大部分项目完工,2014年个别项目扫尾。”的建设目标。台州市渔港办多次赴沿海县(市、区)调研和督查指导,把温岭中心渔港二期建设列入“实干论英雄”的破解难题,帮助县(市、区)解决实际问题。继续落实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每一季度都交流渔港建设进度,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和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同时借力打力,借省局领导在该市督查调研标准渔港建设,贯彻落实省局领导的指示和举措,有力地推进标准渔港建设。
三是强化管理,保障安全
台州市市落实渔港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并根据县(市、区)和乡镇人事变化的实际,对责任人员也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每个渔港都有一个安全管理责任人。与此同时,该市要求每个在建渔港项目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安全防范和台风期间的人员撤离,做好防汛物料的储备,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保障。要求严格实施项目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把项目前期、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关,保证了渔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来源:浙江省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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