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发改委要求放宽小麦托市收购标准
2024-05-04 13:47    5376 

记者从湖北粮食系统获悉,9日国家发改委紧急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江苏、安徽、河南、湖北等地小麦主产区放宽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执行标准,小麦不完善粒20%以内全部实行国家托市收购,超过20%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收购,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因灾损失,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根据文件,收购政策执行标准放宽的地区有江苏省的淮安、盐城、扬州、秦州、南通、镇江、南京、宿迁等8市,安徽的阜阳、滁州、六安、合肥、淮南、蚌埠等6市,河南省的信阳、南阳、周口、驻马店、漯河、许昌、平顶山等7市,湖北的襄阳、随州、荆门、孝感等4市。这些受灾地区小麦凡符合国家标准且不完善粒20%以内(含20%)的等内小麦,列入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对不完善粒10%以上(不含10%)的最低收购价小麦,实行单独收购、单独存放、单独统计、单独核定入库成本,销售时再单独定价、定向销售。

此外,对不完善粒超过20%的小麦,由上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收购,统一组织好本地区的专项收购,合理确定指导性收购价格,并采取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收购,多渠道消化,降低农民因灾损失。对其中一部分品质下降的小麦要组织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较高管理水平的酒精、饲料、养殖等企业定向收购。对于参与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类企业,当地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提供收购资金支持。

除降低农民因灾损失外,要加强对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加工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密切关注超标小麦及其制品(包括副产品)的流向,杜绝不符合安全指标的小麦流入口粮或者饲料市场。(黄艳)

来源:新华社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