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禁渔期进入最后一个月的时间,荆州区渔政站联合长航公安局荆州派出所进行禁渔期例行巡查活动,在此期间,共查获了三起电打鱼案件。
6月8日,凌晨12点左右,在荆州长江大桥附近,抓获一艘在江中非法使用电力捕捞的渔船,抓获两名男子樊某和余某。经审讯两人均为埠河镇人,其行为违反了禁渔期捕鱼规定,而且采用法律明确禁止的电打鱼设备,性质十分恶劣。决定对其进行罚款5500元、没收电捕鱼工具的行政处罚。
6月23日,凌晨1点40分左右,在荆州区弥市与松滋涴市交界水域发现一艘渔船在江中电力捕鱼,执法船立即追上前去,将船上两名男子抓获,在返回的过程中又发现另一艘在江中非法捕捞的渔船,随即该渔船上的两名男子亦被抓获,被一并带回长航公安局接受调查。经过审讯,该四名男子刘某、金某、李某,胡某,均系松滋市涴市镇人,在两条船舱内共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39.5公斤,其中包括一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达氏鲟,长约65cm,重约2公斤,经过荆州区渔政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后当场放生。目前,该四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检察院提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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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区渔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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