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山东省渔船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加强渔船修造企业和渔船船用产品的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安全产品上渔船”活动,取缔渔船非法修造企业(点)和“三无”渔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渔船船用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提高渔船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13]34号)、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开展“为渔民群众办实事、让安全产品上渔船”工作的通知》(农渔检(产)[2013]53号)等文件的统一部署,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及其有关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局和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及其5个直属分局分别制定和细化了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就船舶修造地、船用产品集中生产地和经销地等重点区域,在伏季休渔、渔船回港维修等关键时段,结合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对船舶修造企业、船用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生产状况以及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的持证情况、质量状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违规修造船行为。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有序开展、整体推进”的要求,目前“安全产品上渔船”活动和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已在全省全面展开。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2013年承诺为渔民办七件实事。
6月18日—6月23日,山东局配合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分别在胶州东营、烟台初家和石岛三个渔港以及烟台、石岛三个救生设备经销点开展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检修站的监督抽查,样品已提交国家船用产品检测中心。自7月2日起,我们组成2个检查组开展渔船船用救生消防产品修造企业大检查。检查组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前往企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救生消防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及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与认可资质相符,并进行抽样试验;检查筏站检修条件和气胀式救生筏检修质量。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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