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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成辽宁监管新手段
2024-05-04 10:14    9816 

一年被群众投诉两次并查实;给肉注水、注胶;经营过期变质食品……今后,辽宁食品企业从事这些非法行为都将被列入到辽宁食品企业的“黑名单”内。记者22日从辽宁省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有望成为辽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最新监管手段。

辽宁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省正在计划通过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来确保市民的餐桌安全,目前《辽宁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其中详细列举了食品企业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的10种情况。辽宁境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旦被证实发生了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就将被列入“黑名单”成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并将在企业出口、金融信贷等方面受到政策限制。

辽宁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王天宇表示,“黑名单”企业线索征集将面向广大群众。群众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大到黑食品加工点,小到超市买的牛奶过期,都可以向辽宁省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电话96151反映。监管部门将对搜集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及时调查,并通过网络及媒体及时向社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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