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今天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九部门今天同时召开媒体座谈会,表示将全力以赴打一场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的攻坚战,重塑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信心。
475家国内生产企业被淘汰
据介绍,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国制修订并公布了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与国外同类产品标准相同。2011年,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核,淘汰了475家生产企业。目前,全国共有持证奶站1.3万个,比2008年减少6890个,减幅达34%;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54.5万家。
2012年,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7大类58个指标,质检总局组织对110个国内企业品牌和140个进口的原装品牌产品进行了比较监测,从数据分析,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差异。
经营单位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按照九部门通知,婴幼儿配方乳粉将参照药品管理的有关措施,严格生产许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将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加强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如果产品包装变化,必须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对于备受关注的婴幼儿奶粉贴牌、委托、分包生产的现状,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同时,要求经营单位应购入和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措施处理。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
境外企业明年5月前完成注册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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