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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绝户网”未“绝户”前
2024-05-04 10:00    4935 

6月12日,央视以《涸泽而渔,近海“绝户网”泛滥》为题,对咱们丹东及庄河沿海等地渔民,在近海海湾、海滩设置“绝户网”违法捕捞这一现象进行了报道。报道引用专家的话说,此种捕捞方式,不仅对渔业资源及生物的多样性带来负面影响,还对海洋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按说,这是大事。是大事自然会引起了当地渔政部门的重视,面对记者的采访,他们承诺:3年内或让“绝户网”绝户(见6月14日鸭绿江晚报a3版)。

看到管理部门如此承诺,本来应该高兴才是,可是,实在地讲,笔者一点也没高兴起来。首先,3年内或让“绝户网”绝户,这个承诺没有给出确定的时间,一个“或”字掺入其中,意思就是3年内不一定绝户;另外,3年内或让“绝户网”绝户本身的时间就太长,管理部门为什么不承诺一年、半年或一个月?为什么不能立即行动,立竿见影,尽早拯救那些将被“绝户网”赶尽杀绝的小鱼小虾小蟹们?据报道,目前丹东地区采用“绝户网”捕鱼的渔民共有一百三十多人——一百三十多人,在3年时间里,每天沿海边支着数百张“绝户网”,会让多少小鱼鳖虾蟹死于非命?海洋的生物多样性会遭到怎样的破坏?

当然,管理部门之所以要把“绝户”的时间定在3年后,自然有他们自己的理由。可是,笔者看来,他们的理由又是多么牵强,多么“无中生有”?请看管理者在回答“对于现存的‘绝户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时,他们的说法是:“用这种‘绝户网’捕捞的主要品种是青(晴)天烂、滩涂跳鱼、蜢虾等小型鱼虾,有时也会掺杂一些其他鱼种……这些鱼种没有食用价值,通常用来加工成饲料或者鱼粉等。”“对于定制网(绝户网)的网眼目数,目前没有法规给出明确的规定……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很难取缔‘绝户网’。”因此,“虽然这种网具对渔业资源破坏很大,但眼下难以全面禁止。从2012年起,市渔政管理处已经不再为这一百三十多位使用‘绝户网’捕鱼的渔民换发新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了。

笔者不明白,难道海洋的多样性不包括这些被“绝户网”打捞上来的“不能食用的鱼虾”?明知“这种网具对渔业资源破坏性很大”,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却因为“法规没有给出明确规定”而使管理者也没有办法制止了吗?

来源:丹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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