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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梁山县水产局整治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
2024-05-04 10:00    9047 

每年六月份是各种鱼类繁殖的季节,同时也是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加剧的时候,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济宁市渔业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电鱼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鱼类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落到实处,维护水域生态资源平衡。梁山县水产局多措施整治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动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辖区内通过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对《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提高全县人民遵守执行《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全县营造起关心和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渔政管理,严格执法。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渔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把保护河流野生鱼类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加强水域巡查、加大查处力度,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水域内进行非法炸鱼、毒鱼、电鱼等行为。

三、加大惩治力度。对从事非法制造、销售电鱼工具的,要及时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宣传教育,对不听劝告,仍从事制造、销售电鱼工具和非法炸鱼、毒鱼、电鱼行为的,依照《渔业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举报工作制度和带班值班制度。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打击非法炸鱼、毒鱼、电鱼行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全社会、全民的共同参与,为此,梁山县水产局设立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对非法炸鱼、毒鱼、电鱼行为的举报,同时实行岗位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对投诉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来源:梁山县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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