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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台州市气象局签订海洋气象防灾减灾合作协议
2024-05-04 09:35    2050 

为加强海洋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海洋气象灾害应急防御水平,建设“平安台州”、“海上台州”,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台州市气象局于6月18日签订了《共同加强海洋气象防灾减灾合作协议》。双方本着“防灾减灾、服务社会、资源共享、协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了四方面的合作机制:

一是合作协调机制。协议明确了双方对口协调联系部门和责任业务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合作项目,分析进展情况,共同解决遇到的困难,促进双方合作健康发展。其中市海洋与渔业局环境处与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处作为协调联系部门,负责牵头管理和组织落实双方合作事宜;台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台州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台州市气象台、台州市气象服务中心作为双方责任业务单位,牵头实施合作任务。

二是预警会商机制。加强气象与海洋预报会商,重点开展台风、风暴潮等重大海洋气象灾害预警会商,共建会商通道。面向政府决策、渔船生产、船舶航线及海上重大社会活动等领域,开展专业专项海洋与气象预报服务。开展海洋与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海洋与气象灾害评估等合作。

三是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双方发展规划、项目实施通报,协调推进监测、预警、社会服务等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台风实况及预警预报信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料的实时共享与交换。

四是技术交流机制。共同开展海洋气象科学研究,加强科研项目联合申报与立项,加强海洋与气象预报技术、海洋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术交流、专题讲座和工作互访等,共同提高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

来源: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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