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甸县中储粮粮库的一场大火,过火仓位储存粮食5.14万吨,1000吨粮食转眼间化为灰烬,损失惨重。然而,这只是看得见的损失,其实近年来中储粮暗中发生的种种操作,如果不加以遏制与校正,长远来看将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效率损失。
一场大火烧出了中储粮存在的问题,也昭示着我国应该对现行的粮食储备制度进行深刻反思,对国家储备最优储备规模,国储、地储、民储各自应该承担的最佳比例,如何遏制“大粮仓”变“大粮商”的逐利冲动等重大问题进行更明确的界定,防止其逐利行为给国家带来更大的损失。
粮食生产受天气的影响很大,粮价波动大,对农民与消费者都造成巨大影响。为了平抑粮价,国家通过建立粮食储备库,在丰产时把粮食收购储藏起来,在减产时再拿出来销售,这是“储备粮”的最直接来源。
中储粮作为“国家大粮仓”,主要职能是要完成国家的粮食宏观调控任务,要“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然而,近年来中储粮发生了太多的丑闻,诸如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原库主任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侵吞巨额公款潜逃国外等。今年5月初,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储粮的审计报告,报告指出中储粮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政策、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这次黑龙江的大火也是其直属库逐利造成的。据央视报道,事发粮库核定仓容量为7.6万吨,该库实际储存粮食14.7万吨。收购的储备粮食多得没地方放,露天存放,而同时地方粮仓却“吃不饱”。其背后是一个利字,因为多储备可以多拿国家补贴。超过核定仓容量7.1万吨的粮食存放一年就可获得610万元的保管费。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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