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中储粮回应:做好小麦托市收购
2024-05-04 08:12    8340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国家今年继续在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五部委已印发了《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中储粮总公司为政策责任执行主体。要求中储粮总公司全力做好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总公司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认真落实《预案》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预案》,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

在收储库点布设方面,严格执行《预案》有关规定:一是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二是严格审核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满足以下八个条件: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通过当年的工商年检;在农发行开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仓容,仓房条件符合国家颁布的《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要求,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检化验设备和人员;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相关设备齐备完善。三是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中储粮直属库、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作为委托收储库点,发挥国有企业主渠道作用。

截止到目前,总公司已先后批复湖北、河南、安徽和江苏四个省最低收购价小麦委托收储库点3366个,其中,湖北省515个,涉及65个县(市、区);河南省1005个,涉及135个县(市、区);安徽省995个,涉及72个县(市、区);江苏省851个,涉及72个县(市、区),并要求各分公司在预案启动前向社会公布所批复的委托收储库点名单。

二、严密监测,严格程序,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

《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规定,在5月21日至9月30日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由中储粮分公司商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来源:中储粮总公司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