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育苗环节投入品使用行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关于下达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鲁海渔函〔2013〕110号)文件要求,5月29日-31日,省水产品质检中心邢红艳主任一行3人来我市开展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工作。
抽检组共抽检育苗单位14家,抽检样品30个,涉及黄河口大闸蟹、海参、三疣梭子蟹、黄河口甲鱼、南美白对虾等品种,主要检测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代谢物、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药残含量。一旦检出阳性样品,将按照《山东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开展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投入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为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思云)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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