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增鲜调味品,味精的真相到底如何呢?让业内专家告诉你吧。
1、味精是一种天然的产品
味精的成分是谷氨酸钠。谷氨酸是组成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之一,只要食物中含有蛋白质,就含有谷氨酸。游离态的谷氨酸(谷氨酸根阴离子)普遍存在于日常食物中(如:蘑菇、海带、西红柿、坚果、豆类、肉类),是人体中自然代谢的一种产物。谷氨酸根刺激舌头上味蕾的鲜味受体,使我们感到味道鲜美。鲜味高的食物很多为谷氨酸含量丰富的食物。
现代社会,味精广泛应用于家庭及餐馆烹饪,广泛添加于各种方便食品、熟肉制品、酱油、酱料等产品中,更是鸡精及各种复合调味料最基础的原料。全球每年消费味精约300多万吨,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增鲜剂。
1908年,日本东京大学的化学教师池田菊苗从海带中提取出一种叫“谷氨酸钠”的物质。
味精由此发现并很快风行全球。迄今,人类食用味精已有100年的历史。
2、味精是一种安全的产品
味精以玉米等谷物为原料,经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发酵,提取、中和、精制而成的谷氨酸钠含量等于或大于99.0%,具有特殊鲜味的颗粒或粉末。关于味精是否安全的问题,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其实早有定论: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1958年将谷氨酸钠列为‘一般认为安全’(gras)的成分。这是美国可能给予食品成分的最为安全的类别,同一类别的还有辣椒、糖、醋和泡打粉。
1960年,味精作为食品添加剂通过日本厚生省制定的《食品卫生法》。
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认,味精“每人可接受摄取量(adi)”为‘无规定’的级别”,供国际标准用途,并取消了对未满12周的婴儿食用谷氨酸钠的限制。这是jecfa给予食品添加剂的最好分类。
1992年,美国医学会联合会科学事务局签发决定,支持味精的安全性。
1995年8月,美国实验生物学学会联合会(faseb),一家先进的独立科学机构,接受fda委托进行综合评估后签发报告,再次确认味精的安全性。
1991年欧洲共同体食品科学委员会确认味精为‘无adi规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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