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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成农业生产骨干
2024-05-04 00:17    5409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正在发生新的变化,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已成为粮食生产经营的骨干力量,种了全国1/10多的地,产出了1/5多的粮食。记者23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种植业司近期对全国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共有种粮大户68.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0.28%;经营耕地面积1.34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3%。这些种粮大户的粮食产量达1492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2.7%。

此外,全国共有粮食生产合作社5.59万个,入社社员513万人;经营耕地7218万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4.0%;这些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产量971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8.2%。

农业部种植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农业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摸底调查,根据南北农业资源的差异,将种粮大户的标准确定为南方经营耕地面积50亩以上、北方100亩以上。调查显示,我国粮食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正在不断提升,种粮大户粮食平均亩产486公斤,粮食生产合作社平均亩产545公斤,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3公斤和192公斤。

调查显示,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仍面临流转土地稳定性差、基础设施较差、投入风险增大、扶持政策较少等困难。据介绍,目前土地流转期限普遍较短,以三五年居多,甚至一年一租。如湖南省60%以上的种粮大户土地流转期限是1―2年,20%的流转期限为3―5年。而且不少土地流转采用的是口头协议,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导致纠纷不断。流转费用也不稳定。目前,全国土地流转费用亩均455元,而2009年仅为259元,年均增幅接近20%。过高、过快上涨的土地流转费,让很多种粮大户“望地兴叹”,有些大户因为无法接受农民的高报价而放弃租地。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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