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12日上午,慈溪市召开2013年度南美白对虾疫病互助保险工作座谈会,全市有关乡镇及南美白对虾养殖渔业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场等23家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南美白对虾疫病互助保险的推广工作进行了宣传发动,并对2013年度《宁波市南美白对虾养殖疫病互助保险条款》以及《宁波市南美白对虾养殖疫病互助保险大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征集了意见。
会议首先由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陈汉春回顾总结了去年我市南美白对虾的疫病互助保险工作,并传达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卫光对我市南美白对虾疫病互助保险的重要批示精神,马市长对于我市的渔业保险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慈溪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岑伯明对2013年度《宁波市南美白对虾养殖疫病互助保险条款》及《宁波市南美白对虾养殖疫病互助保险大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保险条款及大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适当调整征集了意见。
会议期间,全市有关乡镇及南美白对虾养殖渔业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场的相关负责人畅所欲言,交流了历年南美白对虾疫病互助保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对保险条款及大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最后,慈溪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方云华高度评价了南美白对虾疫病互助保险运作试点取得的成绩,指出南美白对虾保险工作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它充分调动了渔民的积极性,真正发挥了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进一步推动了渔业保险全面健康发展。方局长要求今年在进一步完善南美白对虾互助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广,充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保险的深度和影响力,全力扩大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规模,力争投保面积达到2.0万亩。
2010 年,慈溪市率先在南美白对虾养殖中开展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试点,以“保成本、保投入”及“一人保大家、大家保一人”的原则,采用“政府定额补助、虾农互保互助、保险资金单品种封闭运作”的模式,选择了龙山、庵东、掌起、观海卫等镇的20多个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养殖场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避免了“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情况出现。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农业保险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渔业互助保险进行了充分肯定,这也为我市渔业互助保险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据了解,今年南美白对虾疫病互助保险的保额由去年的每亩3000元提升至每亩5000元,保费从去年的每亩240元增加至每亩400元。其中宁波市和县级财政合计补助65%,投保人及乡镇补助负担35%。(水之)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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