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法规《农业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随着政策发酵,农险市场潜力将不断释放。与此同时,农险后续发展仍面临市场覆盖率不高等问题。
农险潜力吸引险企加快发展步伐
去年11月《农业保险条例》正式颁布,随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极大鼓舞了保险公司发展农险的信心。
“《农业保险条例》实施使2013年成为农险发展的机遇期,也给尝试拓展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带来竞争与挑战。”中华保险农险部总经理韩涛说。
随着政策的推进,农险市场格局已逐渐发生变化。农险不再局限于几家专业性农险机构和个别综合性保险公司经营,而是扩充至目前超20家险企共同竞争。
“很多保险公司都跃跃欲试,我们更不敢懈怠,2013年人保打算在农村设立1万个农险服务站。”人保集团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盛和泰表示,人保财险2012年支付农业保险赔款60亿元,市场占比提高了7个百分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庹国柱说:“《农业保险条例》公布以来,不少地方农业保险形势令人看好。例如,去年河北省农险原保费收入12.86亿元,已成为河北产险市场的第二大险种。”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介绍,《农业保险条例》实现了农业保险制度新突破。2012年我国农险保费规模达到240.6亿元,同比增长38.4%。
险企利用政策“四两拨千斤”
此次新条例强调了“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与此前“定位于由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有所区别,体现出国家主张农险经营模式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专家表示,“政策性”和“商业化”有效结合,为农险发展带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前景。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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