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北京市政府召开了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了2013年重点工作,特别是即将于4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筹备工作。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副市长丁向阳、程红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市长丁向阳主持。
会议指出,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十二五”行动计划为主线,深入推进安全食品供给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两个体系”建设。会议的重点内容概括起来为七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条例》
2012年12月27日,《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北京市人大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条例》,一是确立了构建安全食品保障供给体系的工作目标和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媒体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了市、区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制度和各部门监管职责。三是实施严格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细化为不同业态,分别制定不同的准入许可规范。四是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者实行终身行业禁入。五是创新和丰富了监管手段,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程追溯、市场控制、培训考核等制度写入法规,为新形势下的首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条例》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全市将着手全面做好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制定规范细则,逐一细化有关的准入许可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一线监管干部的教育培训。
关键词二基层
2012年,各区县着重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各街、乡明确了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能科室,将食品安全纳入了社会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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