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长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3年长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的主要任务,即“长江禁渔期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捕捞管理”。
2月1日~6月30日在全江流域开展“长江禁渔期执法检查”。其中,2月1日12时~4月30日12时,检查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4月1日12时~6月30日12时,检查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期间重点查处除长江凤鲚、刀鲚专项许可捕捞之外的所有捕捞行为。
2月1日~6月30日,开展长江刀鲚、凤鲚专项捕捞执法检查;9月16日~12月31日,开展中华绒螯蟹(俗称“河蟹”)专项捕捞执法检查。重点在上海、江苏、安徽3省(市)长江江段查处无证捕捞、逾期捕捞和跨界捕捞行为,查处使用深水张网、插网和多层刺网等禁用渔具捕捞刀鲚、凤鲚的作业行为,同时检查刀鲚流刺网网目尺寸。
9月1日~11月30日,在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洞庭湖、鄱阳湖,有关省(市)际间交界水域、非法捕捞现象严重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地区,以及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炸毒鱼、迷魂阵、地笼网、深水张网等有害作业方式;查处无证捕捞、违规捕捞,取缔从事渔业生产的“三无”船舶;查处非法涉渔、涉水开发建设项目,特别是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工程和采砂行为;查处非法捕捉、倒卖、展览、食用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缪翼,许强)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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