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浙江省财政共下拨市本级2011年渔业柴油补贴资金9754.96万元,全市共申报捕捞渔船5627艘,目前2011年度的柴油补贴资金已基本发放完毕。为规范、有序做好2011年度渔业柴油补助发放工作,我局按照渔业油补有关政策,切实抓好了油补申报、审核、汇总等环节,积极推进渔业柴油补贴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全面做好市本级渔业柴油补贴发放工作,成立了渔业柴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综合处、办公室、监察室、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船检处、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处。渔业柴油补贴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同时,制定并印发了《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柴油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个处室的工作职责,规范了油补的工作流程。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负责。为防止工作扯皮,我局明确各内设处室的工作职责。由综合处负责渔业柴油补贴政策解释以及市本级渔业柴油补助用油量测算、公示、数据录入、申报和联系发放工作;办公室负责渔业柴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划拨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执法支队负责渔业捕捞许可证合法性、有效性的审查,统筹全市内陆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并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渔船进行审查,提出扣减意见等等。
三是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对于一些涉及油补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决策。今年,我局四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比如,对违规渔船的扣减比例确定、因登记系统问题的渔船油补政策处理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都由归口部门提出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广泛讨论,并形成共识,做到每次会议都形成会议纪要,便于具体人员操作,确保了油补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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