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男子收购废弃猪肉下脚料炼油 售给小吃店、面馆、汤包店
2024-05-03 11:43    2671 

(通讯员陆检记者魏晓昕)近日,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汪锡洪提起公诉;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陈平、徐国顺提起公诉。这是继南京市建邺区查处震惊全国的“瘦肉精”案件后,南京检察机关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又一案例。

经查,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间,被告人汪锡洪雇佣被告人陈平、徐国顺,以屠宰场废弃的猪大小肠间膈膜、“槽头肉”、猪乳房及猪肚内肥泡等为原料,在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村高余204号民房院内非法炼制动物油脂。在无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合格证的情况下,三人每天炼制20-30公斤,全年炼制近10吨,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被告人汪锡洪在明知上述油脂有毒有害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正规的油脂价格销售给本区部分小吃店、面馆、汤包店。案发后,在炼制窝点查获尚未销售的有毒有害动物油脂达3612千克。

44岁的汪锡洪是六合人,初中文化,此前家里开炼油作坊,当他听说炼制猪油很赚钱后,就开始雇佣被告人陈平、徐国顺做起这个生意,他联系到当地一家屠宰场,说要收购屠宰猪之后的猪肉下脚料。屠宰场老板一听当然愿意,此前下脚料都是直接扔掉的,能赚钱他当然就卖了。据被告人交代,大概每100斤猪肉废弃物就能炼制出近100斤的猪油,虽然收购是每斤1元,但卖猪油给客户的时候,价格却成了每斤4到5元钱了。

链接

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中明确:“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扬子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