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获悉,10月25日起,农垦建三江分局、抚远、同江、富锦三县(市)区域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正式开展服务于农民的水稻代收、代烘、代储(以下简称“三代”)业务,执行期直至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为止。
“三代”服务的具体操作形式由农垦建三江分局代表农场农户,富锦、同江、抚远市县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或农村专业合作社代表农民为委托方,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国有粮库为受托方,双方签订“三代合同”。
今年秋收期间,黑龙江省部分地区遭遇极端天气,其中农垦建三江分局及区域内的富锦、同江、抚远等县(市)水稻田间土壤含水量饱和,地表有不同程度明水,农民水稻收割难、收割后运出难、运出后降水难、保管难,坏粮情况随时可能发生。
此次由黑龙江省粮食局牵头推出的“三代”服务,旨在解决农户及农民暂时存粮无场地、降水能力差、保管难度大的当务之急,为农民排忧解难,切实保证种粮农民收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0月19日,黑龙江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农发行召开了今年秋粮收购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决定利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场地、设施和保管条件,在上述重灾区域内采取政策性粮食收购前的过渡措施,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三代”业务。
10月22日,黑龙江省粮食局在建三江召开现场会议。黑龙江省粮食局局长胡东胜在会上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和区域内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全面做好“三代”业务服务工作,在收购工作中严格执行合同,坚决做到不坑农害农、不侵占农民利益;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做到随送随收,为送粮农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10月24日,黑龙江省粮食局等三部门发出《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代收、代烘、代储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委托入库的粮食暂不结算,粮权属委托方,受托方先为农民进行整理、晾晒、烘干并提供临时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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