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2年10月30日-31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时 间
品 种
数量
(万吨)
标的分布
星期二
(10月30日)
国家临时存储(东北)粳稻
竞价交易
15.13
吉林(0.13)、黑龙江(15)
星期三
(10月31日)
国家临时存储小麦竞价交易
80
河北(3.54)、山西(8.95)、内蒙古(0.94)、黑龙江(1)、浙江(2)、安徽(10.45)、福建(2)、江西(1.5)、山东(15.62)、湖北(2)、湖南(1)、广东(10)、广西(3.5)、海南(1.5)、重庆(1)、贵州(3)、云南(2)、陕西(2)、甘肃(3)、青海(1)、宁夏(1)、新疆(3) 具体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清单为准。交易清单等相关资料详见www.cereal.com.cn/agwt、www.hfgtc.com和www.grainmarket.com.cn网站。
二、参加竞价销售交易会的资格
参加国家临时存储粳稻交易会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统计台 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1年度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的义务。买受人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涉及货款,必须由买受人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竞买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所有参加交易会的企业在参加交易会前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此规定。
参加国家临时存储小麦竞价交易会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面粉加工企业(具体名单和日处理小麦能力以国家粮食局2011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年报为依据)。同一买受人每次购买小麦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30天的加工用量(即日处理小麦能力乘以30天),一个月累计购买量不得超过45天加工用量(即日处理小麦能力乘以45天)。买受人所竞买的小麦要尽快运回本企业加工成面粉并及时投放市场,保证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全部投放完毕,以增加市场供应量。买受人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涉及货款,必须由买受人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竞买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来源:国家粮油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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