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梁长其通讯员/钟宝珠)买饮料先后两次中了“再来一瓶”奖,兑奖时却遭到商家的拒绝,近日,新会市民邱小姐为此闹了一肚子的气。经新会区消委会调解,商家最后为邱小姐兑换了中奖饮料。
9月18日,邱小姐在新会区会城悦洋街某超市购买了一瓶某品牌的咸柑桔饮料,瓶身清晰写着该饮料“可参加‘再来一瓶’活动,活动期限为9月30日”。她揭开一看,饮料盖子上标有“再来一瓶”的字样。
9月23日,邱小姐再一次到该超市购买了相同品牌的饮料,让她意外的是,这一次又中奖了。9月29日,邱小姐持小票和两个瓶盖来到超市要求兑换,却遭到商家的拒绝。在协商无果之下,她致电新会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
新会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即联系该超市负责人,反映了邱小姐遇到的情况。该负责人解释称,他们此前收到厂家的通知,说“再来一瓶”有奖促销活动提前结束,自9月25日起停止兑换。经与厂家再次协商,原来是厂家工作人员通知失误所致。10月8日,该超市为邱小姐兑换了两瓶中奖饮料。
针对此案,新会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前要详细了解促销产品的情况,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同时,商家也要诚信经营,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
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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