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江西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开展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2024-05-03 05:29    5477 

8月份,按照国家粮食局和省局部署,江西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开展了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维护了收购市场秩序,保障了全省早稻收购顺利进行。

一是及时进行工作安排。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对象、内容、时间和工作要求,明确在开展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的同时开展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各设区市粮食局都制定了本地区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宜春市粮食局部署采取县(市、区)交叉检查的方式集中开展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及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专项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省局部署由局领导带队到产粮地区开展了早稻收购专题调研和检查。熊根泉局长到宜春调研时,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经营及扰乱市场行为。路线巡视员率监督检查处人员到吉安进行了调研,对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粮食局由领导带队对辖区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吉安市粮食局组成4个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及其粮食收购库点进行早稻收购专项检查。莲花、高安、上高、广昌、贵溪、东乡、临川区等县(市、区)粮食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维护了早稻市场收购秩序。截止到8月31日,全省共开展检查1155次,出动5845人次,检查各类收购主体2204个。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地在专项检查中,把各种坑农害农、违反政策的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萍乡市粮食局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督导组把农民售粮款支付情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打白条”现象,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截止到8月31日,全省共纠正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59例,其中责令改正146例、警告123例、罚款25 例、取消(暂停)收购资格6例、移交有关部门4例。

四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在早稻收购专项检查中,坚持依法行政,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有效维护了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粮食局)

来源:国家粮食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