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鼓励商家设置临界食品专柜提示消费者
临界食品,又称临界期食品。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
临界食品,又称临界期食品。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不过,此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如何界定食品“临界点”,目前还未有明确的规定。而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对食品“临界点”进行了明确,以北京为例,食品保质期一年以上,期满前45天为临界期;保质期半年以上不足一年,期满前20天为临界期。
我市大型综合超市如何界定临界食品的“临界点”呢?9月3日,记者走访了新抚区和顺城区的三家大型连锁超市及两家大型综合超市发现,只有新华乐购超市设置了临界食品专柜。乐购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称,即使设置了临界食品专柜,也是少有人问津,一方面是商品少,另一方面是客户都不愿意买临界食品。随后,在服务人员的指引下,记者在冷冻区找到了临界食品专柜,在专柜上只有5种食品在售卖。
在裕民路某大型连锁超市内,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店还没有设立临界食品专柜,也没有得到设立临界食品专柜的通知。如果设立临界食品专柜,担心个别顾客会把新上市食品混杂到临界食品中,而顾客付款扫条形码时,工作人员只能查看到食品的价钱,却看不到是否属于临界食品。当记者进一步询问食品“临界点”是如何界定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针对此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市工商局食品分局规范指导科李科长。李科长介绍,对于临近保质期食品,目前国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细则。对此类食品的管理,工商局食品分局鼓励商家设置临界食品销售专柜,也会实时督导生产者、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李科长还提示,对于临界期食品,多数消费者由于不检查保质期,购买时全然不知,而且张贴临界期食品提示标志的商家也寥寥无几。
(耿瑶)
来源:抚顺广播电视报责任编辑:孟兆君
来源:抚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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