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红山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对茶叶经销店铺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茶庄有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分装茶叶,质监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违法业户整改,并处没收所有无证分装的茶叶产品等的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主要是针对茶叶以次充好、假冒名优茶及产地、分装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茶叶产品的总体质量是好的,只有少数经销处存在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分装茶叶的行为。根据茶叶审查细则的要求,分装企业需要至少一个拼配均堆间、一个包装车间及符合产品贮存条件的仓库,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包装、称量、干燥设备,生产车间配备相应的更衣、洗手、消毒设备设施。另外,茶叶分装企业检验人员必须具备评茶员职业资格证。而在分装条件不达标,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分装茶叶很有可能对茶叶造成二次污染,不能保障茶叶分装后的质量,因此分装后乱贴qs标识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质监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违法业户整改,并处没收所有无证分装的茶叶产品等的行政处罚。
来源:第一茶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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