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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例食品监管渎职罪在扬州宣判
2024-05-03 00:46    6883 

日前,江苏省首例食品监管渎职罪在扬州宣判。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姚某疏于监管,导致3000多斤“地沟油”流向餐桌,案发后,姚某及该站站长周某投案自首。记者昨获悉,江都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判决,因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周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回放

疏于监管,3000多斤地沟油流入餐饮行业

姚某今年33岁,原为江都区大桥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负责大桥镇屠宰场生猪检疫工作;周某今年53岁,此前任该站站长。

2006年至今年2月,姚某在工作中,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屠宰检疫工作,特别是对有明确要求摘除的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也没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2009年至今年2月,周某在担任大桥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期间,疏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屠宰场检疫员姚某不按规定进行检疫问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致使姚某不按规定履行检疫职责的行为长期存在。

正因如此,屠宰场产生的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连同其他劣质猪肉长期被屠宰场承包人张某、肖某销售给胡某、唐某,用于熬制地沟油数万余斤。其中,去年5月至今年2月,多达3000余斤的地沟油流入江都部分饭店、餐馆等餐饮行业,用于食用,严重危害了百姓的身体健康。

严打“地沟油”,两人先后投案自首

今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扬州市检察机关接到通知后,随即展开“打击‘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渎职犯罪专项行动”。

4月16日至17日,姚某、周某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因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姚某、周某被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江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鉴于该起案件在当地的重大影响,庭审由江都区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江都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力亲自担任公诉人。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鉴于两人有自首等情节,最终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周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两级部门共查处9人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

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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