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都昌县畜牧兽医局根据赣牧局[2012]48号《关于对生猪屠宰加工场所防疫检疫条件进行审核清理的通知》和市县有关会议精神,配合县商管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兽医部门职责,对全县生猪屠宰加工场所防疫检疫条件进行审核清理。在县城中心屠宰场,核查小组对照《动物屠宰场所加工场所防疫条件核查表》,逐一进行清理检查,检查发现该场质量安全水平认识高,责任意识强,领导监管力度大,能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进行规范建设,各方面设施齐全,但由于该场属新建,部分设施未完工,影响了安全监管等措施的落实,有些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核查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不留后患。同时要求加强对乡镇定点场所的规范建设,强化对生猪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与屠宰检疫的监管,切实提高本地区生猪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检疫条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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