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弥补因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造成的成本负担,省财政再次增拨粮食补贴资金10.03亿元,专项用于种粮补贴。
从今年起我省再次提高粮食补贴标准。其中,小麦补贴每亩提高20元,玉米及杂粮补贴每亩增加17元。我省还将薯类纳入粮补范围,按每亩60元标准补贴。据测算,此次粮补标准提高后,2012年我省对种粮农民的粮补资金总额将达到32亿元,比上年增长近45%。其中,小麦补贴达到85元/亩,玉米、杂粮及薯类补贴达到60元/亩,每户种粮农民平均补贴达到152元。
今年年初,省财政已下拨了粮食补贴资金22.3亿元,对2011年我省种植小麦、玉米、杂粮的农民实施补贴。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县已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惠及554万户农民家庭和2136万种粮农民。
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提高补贴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县、乡财政部门将按照上年种植面积和此次提高的标准进行发放。省财政厅要求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情况,科学制定补贴方案,尽快将新增补贴资金兑付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我省2012年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秋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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