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切实当好惠农政策的“管家”,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促进当地农业和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在201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严禁收费”等纪律要求。对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对2011年农机补贴资料进行了逐一核对核查。
2011年,自治区安排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650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35万元),实际完成666.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5.8万元,自治区资金121万元)。全区有300户农民享受到购机补贴优惠政策,购置各类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386台(套),农机购置资金18419291元,其中补贴资金6667347元,农户自筹资金12987552元。回顾2011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与惠农区采取的四项保障措施密不可分。
一、信息公开、科学合理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落实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宁夏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制定了《惠农区2011年农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并在惠农区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公布。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申报要求、补贴程序等。
二、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宣传动员营造了良好的政策舆论氛围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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