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安全,农业部2010年初颁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到2012年3月1日前,全国兽药经营企业必须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
为了开展好此项工作,2010年,我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工作程序》、《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纪律》等规范性文件。确定了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林甸县、双城市、安达市、富裕县、富锦市和穆棱市等“二市六县(市)”为先期试点。2010年,全省有已有181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为了如期全面完成兽药gsp工作,2011年,我省确定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年,把兽药gsp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要求各地,要克服种种困难,集中人力、精力,全力以赴的完成本区域的兽药gsp工作。由于各地领导重视和措施得力,到2012年2月底,我省已有3306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兽药gsp验收。比2010年底5420家兽药经营企业减少了2114家,减少了39%。
来源:中国肉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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