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赣粮检〔2012〕2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西贵溪市粮食局积极开展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库存检查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推动依法管粮有着重要的作用。该局要求各单位及自查人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省粮食局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总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监督检查股、行业管理股、调控股、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粮食库存检查的自查、核查、抽查工作,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确保库存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加强学习培训。该局切实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组织自查人员认真学习赣粮检〔2012〕2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培训“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方法、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方法、粮食库存质量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系统学习粮堆整形、体积丈量、重量计算、工作底稿、仓囤卡建立、保管账、统计账和会计账核对知识和规程,对照《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粮食库存检查汇总(登统)表格》进行详细填写解读,严格规范操作,不允许出现差错现象。
三是围绕内容,明确自查重点。按照粮食库存检查要求,要对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粮食库存账务检查、库存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及储粮安全检查和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该局明确各企业重点对库存粮食数量、品种、性质情况;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粮食库存账务处理情况;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进行自查。
四是严格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该局要求各企业全力以赴,严格按照《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粮食库存检查汇总(登统)表格》要求和“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市各库点储存的粮食全面自查,粮油购销总公司与农发行、各所(库、站)三方核对账目,做好有关统计、会计等报表的审核工作,保证账账、账卡相符,整理核查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储存、轮换情况,确保手续完备和情况真实,同时全面检查各项仓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防火、防汛、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等情况,确保储粮安全。(张志农)
来源:江西省贵溪市粮食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