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泉市农业委员会下发了《2012年阳泉市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2012年阳泉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建设项目考察验收评分细则及评分表》,标志着阳泉市2012年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创建示范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含300头),且年育肥猪5000头以上(含5000头,下同);奶牛:存栏母牛200头以上;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5万只以上;肉鸡:年出栏肉鸡20万只以上,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肉牛:年出栏量在3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或存栏繁育母牛100头以上的肉牛繁育场;肉羊: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羊达300只以上的养殖场。
创建示范活动的内容是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通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将会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率和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畜牧产业整体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
来源:中国肉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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