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丹徒法院召开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闻发布会
2024-07-01 12:21    6284    中华厨具网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福祉,更关乎社会稳定大局,9月28日,丹徒法院召开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情况。

会前,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据丹徒检察院指控,2018年4月至12月间,被告人何某某在明知“第⑤元素终结版”、“秘鲁玛卡果”等性保健食品含有西地那非等成分的情况下,多次在网上、药品展销会等处购买成品、半成品,于吉林省农安县某小区车库内,指使刘某某、盛某某、崔某某(均另案处理)贴标、包装,并通过微信向镇江市丹徒区、镇江新区等地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4088元。

与此同时,被告人何某某在多次在网上、药品展销会等处购买“维生素b”,指使刘、盛、崔三人撕去标签,贴上“三唑仑”字样的标签,冒充“三唑仑”予以销售,共计销售136瓶,销售金额1850元。另查扣尚未销售假冒“三唑仑” 7瓶,货值金额70元。经认定,上述物品为假药。

丹徒检察院就被告行为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院认为被告行为严重危害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遂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生产、销售明知掺有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且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某行为危害不特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在没有其他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何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何某某能预缴民事赔偿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四千元。同时对被告人何某某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予以继续追缴,上缴国库;支付赔偿金118530元(已预缴);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在随后召开的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闻发布会上,丹徒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东升介绍了近年来法院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各项举措和社会意义。并表示,该院将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重司法手段,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带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