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四川:沃尔玛冷藏条件不达标致粽子抽检不合格 罚款6万元
2024-06-30 14:38    4603    中华厨具网

8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食药监局官网获悉,沃尔玛(四川)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达州朝阳东路分店因冷藏条件未达到产品包装要求-18℃的贮存温度,致使2批次粽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日前被当时食药监部门罚款6万元。

据四川省食药监局通告,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第84号通告四川省2批次粽子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是沃尔玛(四川)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达州朝阳东路分店;标称生产者成都全益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017年5月26日,成都市双流区食药监局对成都全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粽、八宝粽的留样进行了抽样检测,所检样品菌落总数项目和大肠菌群项目合格。经核查,上述2批次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运输等环节均符合要求。

同时,达州市通川区食药监局通过对沃尔玛(四川)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达州朝阳东路分店销售区域冰柜及冻库进行温度检测,发现其温度均未达到产品包装要求-18℃的贮存温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沃尔玛(四川)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达州朝阳东路分店食品经营企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抽检购买样品违法所得94.4元;行政罚款60000元。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措施。针对其销售区域冰柜及冻库温度未达到产品明示要求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完善产品贮存条件。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