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浙江龙游:卖毒狗肉被判缓刑 检方抗诉增判食品销售“禁止令”
2024-06-30 12:52    3286    中华厨具网

夫妻俩销售“毒狗”被法院宣告适用缓刑,法院却没有同时判“禁止令”,这么“小”的事,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也较真了。近日,由该院提出抗诉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改判,二审法院对被告人吴金美、傅海荣依法增判“禁止令”。

2016年10月以来,吴金美、傅海荣夫妇经营狗肉生意,多次收购死因不明的死狗予以销售。去年12月3日,傅海荣收购了被毒镖毒死的四只死狗,在还没有被吴金美销售至市场时,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经鉴定,从上述四只死狗的肌肉组织中均检出琥珀胆碱成分。

经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19日,龙游县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吴金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傅海荣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龙游县检察院对这一判决审查后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应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而此案中,一审法院没有对两名被告人宣告禁止令。

为了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消除被告人再次利用自己的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可能和危险,龙游县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要求对被告人增判禁止令。

8月30日,衢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撤销原判,判处被告人吴金美、傅海荣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禁止二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正义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