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61302460号公告,修订《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并于2017年9月8日生效。
序号
货品分类号
货品名称
现行规定
变更后规定
备注
1
9806.10.00.12-2
第0401.10.20.00号所属的未浓缩且未加糖及未含其他甜味料的保久乳(生乳及羊乳除外),含脂重量不超过
f01
f01
依据经济部国际贸易局2017年5月11日贸服字第1060151384号 函,修订货名。
2
9808.00.00.51-4
第2005.51.10.90号所属的其他酸清除外的调制或保藏去壳红豆(包括海红豆、赤红豆、红竹豆),未冷冻,第2006节的产品除外
f01
f01
依据经济部国际贸易局2017年5月11日贸服字第1060151384号 函,修订货名。
3
9810.00.00.00-2
第0712.39.20.00号所属的干香菇
f01
f01
依据经济部国际贸易局2017年5月11日贸服字第1060151384号 函,修订货名。
4
9825.21.00.00-0
第1102.90.11.00号所属的糯米粉
f01
f01
依据经济部国际贸易局2017年5月11日贸服字第1060151384号 函,修订货名。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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