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核查是食品经营许可前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贵池区局六举并措,严把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关。
一是完善许可制度。区局制定并印发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事权划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办法》明确了审查员任职条件和期限,规定了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将不同类型的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核查进行了事权划分,并明确了审查员、网格监管员各自职责。
二是加强培训考核。为切实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区局于9月25日举办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员培训班,来自各监管所推荐的11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结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和现场核查文书的制作等相关知识,做到人人把握标准相同、掌握规定一致,做到业务精通,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三是结合实际监管。为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向申请人耐心地讲解核查标准,对申办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逐项说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严把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查看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是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说明并登记,确保现场核查的质量。
五是注重程序合法。现场核查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再由现场核查人员进行二次核查,二次核查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是强化责任意识。为保证现场核查工作公平、公正,要求许可审查员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现场图片报送区局食品科备案。区局按比例抽查部分企业现场许可情况,发现有不符合许可要求的情况,将约谈具体审查员,责令限期改正,二次出现类似情况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违法违纪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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