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乐镇紧紧围绕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三位一体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一、明确受益范围。城乡医疗救助的受益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2倍)大病患者。
二、明确救助病种。对城乡医疗救助的受益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不设病种限制。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是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严重多器官衰竭、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恶性肿瘤、重型精神疾病等。
三、明确申请程序。五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在一站式协议医院住院,由就诊医院直接结算,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其他救助对象需持身份证和享受社会救助的有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例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报民政局审批。
四、夯实保障措施。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丰乐镇 万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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