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桂林:《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告知书
2024-06-29 16:30    7220    中华厨具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屠宰行业“强监管 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自2023年2月起,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桂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以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生猪私宰点的执法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生产病害或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从事生猪产品销售、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生产经营的生猪产品,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举报电话:

0773-5886626

1 8 0 7 8 3 3 1 9 8 3

桂 林 市 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