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保障出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2第3号)有关规定,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252号)文件精神,参照《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佛山市2023-2027年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市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11号楼106室,邮编:528000,联系电话83206280。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lidian@fsny.foshan.gov.cn。
附件:1.佛山市2023-2027年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佛山市2023-2027年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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