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食药监总局: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应坚持四原则
2024-06-29 12:58    2150    中华厨具网

11月23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记录与保存,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遵循企业建立、部门指导、分类实施、统筹协调四大原则。

据了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记录全程质量安全信息。意见稿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履行追溯责任。

正因如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

意见稿还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指导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注重同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协调,促使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有效衔接。

据了解,意见稿所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企业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管的企业。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新华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