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李彦)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自今年8月份开始,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24家建立并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部署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依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广告宣传指标进行准确、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将企业量化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诚信企业,b级为基本诚信企业,c级为警示企业,d级为失信企业。根据要求,各监管单位将依据量化等级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确定日常监管重点。根据企业量化等级,分别采取简化监管(a级企业)、常规监管(b级企业)、加强监管(c级企业)、重点监管或停产整改(d级企业)的措施。
d级以上企业有下列15种行为之一的,直接降为d级。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接受委托生产的;擅自改变产品工艺、配方的;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药物的;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以会议、讲座、旅游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被约谈3次(含3次)以上的;被责令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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