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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印发《天津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28 08:12    1769    中华厨具网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服务食用植物油产业发展,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15〕2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天津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要在全市大力推进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我市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力争用2年时间全市在产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相关区县局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区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安排和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辖区实际,负责制定并落实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建立追溯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天津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先从大型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入手,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中全面推开。2016年1月底前为启动阶段,由市市场监管委组织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局、企业负责人座谈研讨,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2月-2016年12月为试点实施阶段,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本辖区内规模以上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作为试点,努力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1月-2017年10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依照国家规定,对已建立追溯体系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抽查,验证运行效果。同时指导辖区未建立追溯体系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实现在产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稳步推进全覆盖。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为总结评价阶段,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证后核查审计工作,做好对企业追溯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评估,督促企业对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分析,不断总结完善,并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和预防措施,促进追溯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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