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力果)昨日,本报《问声饭店,收费时手可曾软?》一文报道后,引起市民的热议。大家都认为,政府部门和民众都在强调节约,不论是高档酒店,还是小饭馆,都在掀起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热潮。但是,部分西餐厅却与此倡导格格不入,设立包间最低消费。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查处这种行为。
消费者痛斥最低消费
家住城区独山大道的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尴尬经历。上周末,她和闺蜜去附近的一家西餐厅吃饭,因嫌大厅太吵,就想进包间用餐。但一听包间有“最低消费”,而两个人用餐额又达不到最低消费数额,只好另选他店了。王女士说,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我们那天要了两份牛排,两听可乐,服务员却坚持要我们再点一些东西,原因是,不够包房最低消费。”张先生对记者说,前几天,她和同事逛街后,到了一家西餐厅,本想吃点东西,顺便歇会儿,没想到用餐受到“限制”。“最后,我们只好又点了几道菜,算是凑够了最低消费,但大多没吃完,有两道菜打包带走了,还有一道菜没法打包,只能浪费了。”张先生无奈地说:“现在,社会上都在倡导节约,拒绝浪费,如此设置包房最低消费标准,这明摆着鼓励浪费。希望相关部门能查处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朱先生和朋友在市区一咖啡厅消费,点了两杯饮料和一盘水果,结账时却被告知,房间最低消费100元,朱先生必须补上10元钱。朱先生气愤地说:“店内并没有张贴最低消费的告示,在消费者结账时才告知有最低消费,这样不是要我们白白出钱吗?”
市民可拨打12312举报
那么,如果消费者遭遇了恶意的“包间最低消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商务部门设立有专门的举报电话12312,市民如果在就餐过程中遭遇餐饮企业恶意设置“最低消费”,可收集相关证据,直接拨打12312进行投诉。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南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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